作者:世貿企業咨詢 來源:www.lzghdj.com
經過3年的打拼,朋友的事業終于打開了局面,胃口大開的他開始在美國建立自己的品牌。
他臭美的將自己的英文姓氏作為商標在美國開始使用,為此將自己商標進行有效保護的事情也列入了日程,于是他找到了我想要我給他點建議。
經過一小會的折騰,我建議朋友換個商標,他老不樂意了,檢索結果不是沒有近似嘛。
我捏了捏鼻子,答道:“你的商標沒有在美國使用過,咱們剛剛翻了那么多詞典,這詞除了姓氏沒有其他含義,根據美國的商標法規,屬于顯著性不高的商標,或者,你申請副注冊簿吧。”
朋友一如十幾年前看著高中數學試卷一樣的迷茫。
那么,美國商標副注冊簿到底是什么呢?
簡單來說,當一個商標不具有強烈顯著性但仍能夠起到區分產品與服務來源的功能時,可以依據1942年開始實施的《蘭哈姆法》通過副注冊簿進行申請保護。
主簿與副簿的區別
1、與正常申請的主注冊簿商標不同,副注冊簿商標沒有公告程序,一旦審查通過即予以注冊。
2、主注冊簿在注冊后5-6年可以獲得不可爭辯性,但副注冊簿申請的商標無法獲得該特性。
3、主注冊簿申請的商標可以通過美國海關備案來保護自己的權益,而副注冊簿申請的商標無法獲得備案。
4、 主注冊簿申請可以基于“本國已注冊”“美國已使用”“意向使用”三種方式,而副簿申請只能基于已使用的方式進行申請。
若此看來,副注冊簿注冊似乎沒有任何好處?非也。
1. 副注冊簿申請的商標仍然可以阻擾在后申請的近似商標,從而使申請人的品牌獲得一定保護,有效期同樣為10年。
2. 通過副注冊簿申請的商標可以在他國申請時申請優先權。
3. 經過5年連續有效使用的副簿商標可以視為獲得一定顯著性,從而重新獲得主簿申請。
經過一番權衡利弊,朋友決定將自己的英文姓氏申請副注冊簿,一樁心事了結,離開時朋友走起路也不免嘚瑟起來,一如十幾年前的夕陽下的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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